大病保險特藥審批使用流程


發(fā)布時(shí)間:

2020-01-20

患者或家屬持大病本由特藥醫師

填寫《煙台市門診審批藥品使用審批表》、處方、開(kāi)具診斷證明

(醫院沒(méi)有的藥需要填寫《統籌病種(zhǒng)患者外出購藥審批表》)

攜帶材料去住院醫保結算處(2223号窗口)審核、備案

(備案有效期爲半年)

審批通過(guò)後(hòu)憑處方到指定醫院或藥店購藥

定點醫療機構上傳、報銷

溫馨提示:

所需準備材料:《 煙台市門診審批藥品使用審批表 》一式兩(liǎng)份,患者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及相關醫療文書(包括大病病曆本、住院病曆、處方、診斷證明、病理診斷、影像報告,基因檢測報告、免疫組化報告)等。

注:17種(zhǒng)新納入的大病保險支付藥品,請關注“煙台職工大病及長(cháng)護險便民站”公衆号,辦理相關手續,到醫保指定藥店報銷。

 

 

萊陽市醫療保障局咨詢電話: 0535-3367697

煙台萊山北大醫院咨詢電話:0535-7215472

0535-726280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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