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(jiù)診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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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病保險特藥審批使用流程
發(fā)布時(shí)間:
2020-01-20
患者或家屬持大病本由特藥醫師
填寫《煙台市門診審批藥品使用審批表》、處方、開(kāi)具診斷證明
(醫院沒(méi)有的藥需要填寫《統籌病種(zhǒng)患者外出購藥審批表》)
↓
攜帶材料去住院醫保結算處(22、23号窗口)審核、備案
(備案有效期爲半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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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通過(guò)後(hòu)憑處方到指定醫院或藥店購藥
↓
到定點醫療機構上傳、報銷
溫馨提示:
所需準備材料:《 煙台市門診審批藥品使用審批表 》一式兩(liǎng)份,患者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及相關醫療文書(包括大病病曆本、住院病曆、處方、診斷證明、病理診斷、影像報告,基因檢測報告、免疫組化報告)等。
注:17種(zhǒng)新納入的大病保險支付藥品,請關注“煙台職工大病及長(cháng)護險便民站”公衆号,辦理相關手續,到醫保指定藥店報銷。
萊陽市醫療保障局咨詢電話: 0535-3367697
煙台萊山北大醫院咨詢電話:0535-7215472
0535-72628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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